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14号),现将沈阳市铁西区彰驿镇卫生院项目信息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沈阳市铁西区彰驿镇卫生院项目
基本信息:沈阳市铁西区彰驿镇卫生院建于2009年2月,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彰驿镇彰驿村,占地面积3907平方米,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,本次开展健康教育、预防、医疗、保健、康复、计划生育等工作。本项目于 2014年5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《沈阳彰驿镇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并于 2014年06月18日取得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批复文件(沈环保经开审字[2014]0062 号)。 根据现场检査、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报告结果,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。
公示时间;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善公章。